核心提示: 汽车尾气是空气污染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全市进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之时,“黄标车”自然就成了消减目标,4万多辆“黄标车”也将在2017年底全部淘汰。我市即将划定“黄标车”限行区,逐步淘汰“黄标车”,并将为淘汰车主提供补贴。
污染物排放量过高
机动车尾气的危害主要来自“黄标车”和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市环保局监测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黄标车”污染物的排放相当于“国Ⅰ”车的5倍、“国Ⅱ”车的7倍、“国Ⅲ”车的14倍、“国Ⅳ”车的20倍。
以我市的实际情况为例,我市“黄标车”有4万多辆,简单换算一下,它们排放的污染物等同于80多万辆“国Ⅳ”车。“黄标车”的存在,在某种意义上而言,已经使我市市民的生活质量甚至生命安全受到了威胁。
“机动车排放包括CO、HC、NOX、Pb等污染物,人体摄入过多这些污染物,有可能引起呼吸系统、血液循环系统疾病,严重者甚至危及生命,其中的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合物更有可能造成光化学污染。”市环保局监测科工作人员说,1952年12月伦敦发生的光化学烟雾,4天中死亡人数较常年同期多近4000人,45岁以上的死亡最多,约为平时的3倍;1岁以下的约为平时的2倍。事件发生的一周中,因支气管炎、冠心病、肺结核和心脏衰弱者死亡分别为事件前一周同类死亡人数的9.3倍、2.4倍、5.5倍和2.8倍。
“黄标车”如何认定
“黄标车”这个词经常听,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该如何判断。其实,“黄标车”是指机动车排放污染物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或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是对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称呼,因为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所以形象地称之为“黄标车”。
据了解,目前,按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2000年6月30日之前注册登记的第一类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汽油车),2001年9月30日之前注册登记的第二类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2003年6月30日之前注册登记的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2008年6月30日之前注册登记的第一类、第二类压燃式发动车汽车(柴油车),2007年6月30日之前注册登记的压燃式重型汽车应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另外,用技术鉴别的方式,未装用电喷发动机、三元催化净化装置和氧传感器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以及未装用电控喷油装置的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应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责任编辑:见习编辑孔德琳】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