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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男子到秦皇岛打工偷5元火腿肠被拘留10日

2014-05-20 14:41:26 来源:秦皇岛晚报

    一袋4根装的“双汇”火腿肠值几个钱?超市里,经营者说标价是5元钱,拘留所里,翟某摇着头、掉着泪说:无法估量。

    在开发区凤凰店村,临近102国道的位置,有一家小超市,面积不大,也就30多平方米。

    平时,超市里来往的大都是本村村民,偶尔也会有些过路的人进店,生意还算红火。

    可近来,店里却出现不少奇怪事,有时候,少几包方便面,有时候,货架上的二锅头瓶子还在,里面的酒却不翼而飞……

    “怪事”多了,超市老板也就长了心眼,在店里装上了摄像头。5月11日,在村里租房住的翟某来到了超市,在里面转了两圈后,买了一袋方便面。

    “还有其他物品没给钱吗?”结账时,超市老板问。“没有了。”翟某回答得很干脆,说完话就拿着方便面离开了。

    凭经验,超市老板怎么都觉得翟某有问题,于是,他调取了翟某进入超市后的监控录像……紧接着,他拿起电话报警。

    怎么回事呢?随后赶到现场的开发区分局西张庄派出所办案中队长李峰告诉记者,在视频里,能清晰地看到,翟某进入超市后,先观察了一下超市老板的位置,然后,又在里面转了一圈,确认没其他客人后,他走到货架旁,迅速将一袋火腿肠装进了右侧的裤兜里。离开时,他在旁边的货架上拿了一袋方便面,来到柜台结账。

    “这几根火腿肠太昂贵了,我一辈子都忘不了。”5月19日,在拘留所里,翟某依然在自责。据他向警方交代,他是河南蔡县人,十几天前,刚刚来到秦皇岛,在凤凰店村租了房子,打算在开发区找个地方打工,“没想到,工作还没找到,先进了拘留所。”

    “按照市场价,这4根火腿肠仅值5元钱,但翟某却因此触犯了法律。”李峰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西张庄派出所对翟某做出拘留10日的处罚。(杨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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