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秦皇岛市近日下发专门文件,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的相关规定做出明确说明。
文件规定,该市范围内的省级示范性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最高限价为3年合计不超过2万元,县、镇的省级示范性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最高限价为3年合计不超过1.2万元,一般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最高限价为3年合计不超过6000元。学校收取择校生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费。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收取,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学费、住宿费按学期或学年收取,不得跨学期或学年收取。该市还规定,普通高中每年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百分之三,专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特约记者朱润胜 通讯员李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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