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冀东版记者 栾云鹏
目前秦市已经进入主汛期,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秦市采取了多种措施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据了解,为确保行洪河道度汛安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擅自建设妨碍行洪的障碍物。禁止在行洪河道内、行洪范围内设置弃置有碍行洪的障碍物;禁止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对上级政府和防汛指挥部布置的清障任务,必须坚决执行。严禁在桃林口水库、洋河水库、石河水库、水胡同水库及头顶库、病险库的下游河道进行施工、采砂、游泳、放牧等活动;严禁在水库、闸坝安全范围内进行网箱养鱼等活动。暴雨行洪期间,不得从河里打捞漂浮物。
同时,切实做好工程除险加固、物质储备、巡查及避险转移准备工作。汛期各类水库要严格执行已批准的调度运用计划,不得擅自在汛期限制水位以上蓄水,不得任意加大、压缩泄洪流量。居住在病险水库(塘坝)下游的村庄和单位,要做好避险转移准备;接到转移通知时要按照预案,及时转移避险。当堤防、水库、水电站、闸坝等防洪工程水位达到设防水位时,实行以水工程管理单位为主体的巡逻检查制度,日夜巡查;当河道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或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各级政府要组织人员分段负责防守,日夜巡查,及时报告,处理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