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雷霆”行动查处一批非法行医案件

来源:秦皇岛晚报  2014-07-15 15:04:50  责任编辑:候猛

  本报讯(记者王宁)没有资质竟敢给人治病,导致病人死亡;随便租间小屋,就给人把脉并开具处方;没有相关资质,却在媒体上发布医疗广告……自2013年9月我市打击非法行医“雷霆”行动开展以来,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已处理一批违规医疗机构,打击了一批非法行医违法犯罪分子。为了提醒广大市民,现将这些“反面教材”予以公布。

  夏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

  山海关区卫生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山海关区中大百盛堂保健食品店工作人员为顾客李某做诊疗时出现意外,致使李某出现昏迷症状,送医院6天后死亡。经卫生监督员调查证实,保健食品店负责人夏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涉嫌无证行医。山海关区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其予以取缔,没收从事诊疗活动器械,罚款人民币8000元,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夏某移送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处理。

  曹某涉嫌无证行医案

  2014年4月,青龙满族自治县卫生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马圈子镇卫生院医师曹某持假证行医。卫生监督员调查证实,曹某持有的由吉林省卫生厅签发的医师资格证书为伪造证件,持假证通过欺骗手段在卫生行政部门进行了执业注册。青龙满族自治县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吊销了曹某的医师执业证书,给予其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融媒体矩阵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时评稿件请投kangkaige2010@126.com,或直接加慷慨歌Q群167277165。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 2000 - 2015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 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