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林业公安又抓获一个鸟贩子 案件频发引人发问

来源:秦皇岛晚报  2014-09-17 17:27:04  责任编辑:见习编辑岳梦洋

    9月11日,林业综合执法人员正在将刚刚查获的野生鸟放归自然。当日,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根据市民举报,在孟姜镇回马寨村口截获一批准备贩卖到外地的野生鸟类,其中包括红喉姬鹟、白眉鵐、灰头鵐、理氏鹨等野生鸟类12笼2000余只,并将收购、贩卖野生鸟类的嫌犯张某抓获。

    秦皇岛市鸟类保护志愿者高先生说,早在2000年8月1日,麻雀、红喉姬鹟、白眉 鵐、灰头鵐、理氏鹨等野生鸟类就被国家林业局列入野生动物名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未获得狩猎许可,捕杀、出售、食用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鸟类20只起,就构成非法狩猎罪。2007年6月18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判处1名毒杀647只麻雀的非法狩猎者有期徒刑1年;在离秦皇岛市不远的唐山市乐亭县,也有人因为捕捉野生鸟类而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此次山海关破获的这起案件,已是秦皇岛市林业公安查获的第三例重大收购、贩卖野生鸟类的案件,却一直没有见到非法狩猎者受到应有的处罚。观鸟胜地,鸟在哀鸣,如果任由非法狩猎者逍遥法外,那我们该如何面对诸多美誉?

    高先生告诉记者,目前秦皇岛市众多的爱鸟人正在密切关注此次重大收购、贩卖野生鸟类案件的进展情况,也期待相关部门能够依法处理非法狩猎者,还市民一片鸟语花香的和谐生态环境。(记者 刘学忠 胡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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