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高校毕业生申领失业补助金已开始

来源:秦皇岛日报  2014-12-24 10:22:44  责任编辑:冀晓航

    12月17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2014届高校毕业生申领失业补助金工作从本月22日开始,凡2014届高校毕业生年底未就业的,即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区失业保险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河北省应届高校毕业生困难家庭调查认定表》(http://www.he.lss.gov.cn下载)等材料,申领2015年的失业补助金。

    从2015年起,1月至6月的每月10日前申报的,可领取当月至2015年6月的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毕业生户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的90%。各县、区失业补助金标准为:三区及北戴河新区、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每人每月657元,昌黎县、卢龙县、抚宁县每人每月630元,青龙满族自治县每人每月576元,如遇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执行。领取失业金期限最长为6个月,2015年6月份为申领和发放的截止期。

    高校毕业生申领失业补助金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的应届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二是属于困难家庭;三是生源系我省户籍;四是毕业当年年底仍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记者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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