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淘汰黄标车可申领财政补贴
对于黄标车治理,秦皇岛市去年已出台了《秦皇岛市2013年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实施方案》,现阶段,对纳入黄标车新的定义范围且符合财政补贴政策的黄标车,仍然按照此方案中的补贴标准发放补贴。具体为: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3000元;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9000元;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1000元;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7000元;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0000元;报废1升(不含)-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8000元;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对旧定义范围中符合2014年财政补贴政策的黄标车,按照秦皇岛市治理淘汰黄标车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2014年四季度补贴标准发放补贴。标准为:2014年上半年申请淘汰的黄标车,财政补贴标准与2013年一致;2014年三季度申请淘汰的黄标车,财政补贴标准在2014年上半年基础上递减10%;2014年四季度申请淘汰的黄标车,财政补贴标准在2014年三季度基础上递减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