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来源:秦皇岛日报  2015-01-16 16:08:20  责任编辑:侯猛

  秦皇岛日报讯 近日,秦皇岛市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一、陈永红虚列支出,违规使用公款赠送节礼案。经查,2011年1月至2013年1月,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主席陈永红在担任开发区城发局兼交通运输局局长期间,交通运输局采取虚列支出的手段,套取资金20万元购买购物卡、礼品送给相关单位和个人。经市纪委研究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郭红宇为其儿子大操大办婚礼案。经查,2014年8月30日,抚宁县抚宁镇滑石后村党支部书记郭红宇违反规定操办儿子婚宴,收受礼金58200元。经抚宁县抚宁镇坟坨工作委员会研究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三、徐军公车私用案。经查,2011年1月27日,昌黎县安山镇副镇长徐军违规借用镇政府龙源农工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看望生病亲属,期间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妻子冯某驾驶,并发生了严重交通事故。经昌黎县纪委研究给予徐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陈台子村村干部拖欠饭店饭费案。经查,2009年至2014年年初,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巫岚镇陈台子村村干部共欠该镇三合饭店饭费111笔17320元。其中:未标注事由的37笔4854元;未标明招待对象的57笔8783元。经青龙满族自治县纪委研究给予村党支部书记马长久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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