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桑桂林 通讯员周彦)1月6日,抚宁县杜庄派出所接辖区刘某报警称:其家中被盗现金及金首饰等物品,价值约1万余元。抚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随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进行了勘查,结果发现这是桩假案。
民警勘查发现,刘某所称的被盗居室在3楼,现场入户门关闭完好,只有临街的窗口被砸碎。窗外仅有一个宽约15厘米的平台,且没有护栏。窗框外侧尘土保持完好,窗框上未发现有进出痕迹。而且1楼和2楼都为临街商铺,窗外即为街道,街面上人来人往,车流人流较多,根本不存在从两侧攀爬到3楼平台上的可能。技侦民警又对被砸窗户打开的方向、破碎窗口的位置及其他可能有关联的位置进行了仔细勘查,最终通过分析得出了玻璃是在窗户打开的情况下被砸碎的结论。通过一系列收集掌握的线索,技术民警怀疑这很可能是报警人自编自导的一场闹剧。
民警随后对刘某进行了询问。在大量现场勘查结论的面前,刘某终于承认,因与妻子打架,遂将物品藏了起来,并伪造了被盗现场。本着人性化执法的原则,民警对刘某进行了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