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日报讯(记者孙雪梅)“大妈,您家里有几口人,主要的生活来源是什么,生活有哪些困难?”1月20日上午,秦皇岛市海港区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来到海港区燕山小区83岁的张淑贤家中,对老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入户调查。当天,海港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还来到燕山社区和安居里社区,对新增符合低保条件的居民进行入户调查。“入户调查后,我们还将对其信息进行审批核对,使低保审批的每个环节更加规范,更加透明,真正做到阳光审批、阳光公示,把最便捷、贴心的服务送给最需要的人群。”海港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管理中心主任李晓东说。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保基本”“兜底线”的社会救助制度,以保障困难群众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市委、市政府非常关心关注困难群众的生活,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施行近十年,低保制度已经覆盖到城乡10多万名困难群众,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我市的城乡低保标准也在不断提高。
截至目前,城市低保标准为海港区470元/每人每月,其他县区450元/每人每月,全市平均452元/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标准海港区2900元/每人每年,其他县区2500元/每人每年,全市平均2544元/每人每年。截至2014年12月底,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69956户107096人。其中城镇低保20621户39286人,保障率为3.6%;农村低保49335户67810人,保障率为3.6%。2014年全年累计支出城乡低保资金24334万元,全年合计发放各项社会救助资金支出33772万元,惠及我市各类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