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在秦皇岛市,像沈家这样因病因残或其他原因经济困难的家庭有将近7万户。为进一步加大民生保障力度,特别是提高困难群众的保障水平,市委、市政府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大幅度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据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杨志芳介绍,2014年提标是秦皇岛市自1996年建立城市低保制度以来的第九次提标,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比2013年提高了21%和25.8%,分列全省第四和第三。城镇低保金标准:海港区从2013年的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470元,其他县区从每人每月340元、360元、380元不等统一提高到450元。农村低保标准:海港区从2013年的每人每年2200元提高到2900元,其他县区从2000元提高到2500元。市民政局通过建章立制、提高标准、严格程序、规范管理等一系列有效措施使全市社会救助体系愈加完善和牢固,社会兜底保障网作用日益突出,截至2014年12月底,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69956户107096人。其中城镇低保20621户39286人,保障率为3.6%;农村低保49335户67810人,保障率为3.6%。全年累计支出城乡低保资金24334万元,全市10万多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