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该院开展“法官进社区”党员志愿服务工作经验,旨在全市法院全面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进一步推进法治社会和和谐小区建设进程。
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去年,在市中院召开的一次座谈会上,燕北里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徐福英提出邀请法官走进社区,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进行法治教育。对此,中院党组在研究回应群众意见建议时,时任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闫五一说,人民法院作为社会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缺位,应该组织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在市中院和海港区委政法委的指导下,海港区法院经过试点社区尝试、重点社区推进,今年初,面向全区开展了“法官进社区”党员志愿服务行动。活动以来,该院100余名法官、党员参与行动,与街居调研交流71次,开展法律宣传62次,解答咨询900余人次,指导社区调解矛盾纠纷30余件、庭审观摩7次,为社区群众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受到了社区群众的欢迎。
立足职能发挥作用,不越位不错位
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法院应该做什么?市中院党组提出,法官进社区,要切实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要正其位,立足职能,依法有序,不越位、不错位。
他们从社区实际情况出发,确立了法官进社区的六项基本职能:化解矛盾、释法答疑、法治宣传、回访帮教、司法建议和民意沟通。要对发生在社区的各类纠纷,指导人民调解及时干预、有效化解;对社区居民提出的涉法问题给予负责的答复和解释,及时澄清疑惑;采取议案说法、观摩庭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指导、配合社区搞好普法宣传等;通过“法官进社区”,最大化发挥有限审判资源的作用,达到司法“增值”、“拓展”和“延伸”服务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