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晚报讯(记者张励志)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排放有毒物质、非法排放危险废物、私设暗管排放污染物……这些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都要坚决予以严厉打击。6月30日,秦皇岛市召开动员会,全市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专项行动正式开始。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逐步凸显,已经成为百姓关注的热点。根据2014年全市环境状况公报显示的数据,秦皇岛市空气质量轻度污染及以上天数为126天,其中重度污染及以上天数为22天,PM2.5和PM10年均值均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在个别县区、有些个别企业还存在着偷排或超标排污行为,有的污水处理企业设施还不够完善,有的垃圾处理企业没有相应的资质,在全市20余座在产玻璃窑炉中,大部分没有环保设施,烟气超标排放现象突出。去年以来,秦皇岛市公安和环保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利剑斩污”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其中,公安机关立刑事案件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行政拘留12人。
此次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专项行动将一直持续到今年12月底,将重点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行为,包括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等严重犯罪行为;专项行动还将严厉打击涉环境保护职务犯罪行为,以及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的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评、偷排污染物被责令停止但拒不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闫五一在会上强调,这次集中行动针对的是犯罪行为,而不是一般违法问题。各级公安机关要及时接收行政部门移交的涉嫌犯罪案件,深入组织调查核实,必要时可启动联合调查程序。要紧紧围绕内河、近海、饮用水源地等重点部位以及化工、造纸、水泥、采矿、冶炼、煤炭、玻璃等重点行业,不间断地开展滚动式摸排,深挖细查,做到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对于无证无照的小工厂、小作坊,要紧盯不放,坚决打击,斩草除根。对于市民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要成立专案组,集中力量,重拳出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