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日报讯(通讯员孙蕾、卢小颖)日前,秦皇岛市国税局深入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黑名单”制度《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精神,积极创新举措,迅速推进联合惩戒各项措施落实,截至10月31日,在门户网站曝光了11起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补税款7888万元,罚款5594万元,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秦皇岛市国税局还对上述11家企业实施了惩戒措施。一方面采取内部协作,强化税务管理。将违法企业纳税信用等级直接降为D级;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办理,普通发票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出口退税严格审核。另一方面通报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对其中4家企业持有护照、港澳通行证的法定代表人提请边控手续,对其采取阻止出境措施,并把违法当事人有关信息向银行、工商等部门通报,由相关部门在其经营、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令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今后,秦皇岛市国税局将通过定期向社会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在惩戒严重涉税违法行为的同时,切实规范稽查执法行为,从而规范经济秩序和税收秩序,努力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构建纳税诚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