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纪监局通报6起“双违”整治典型案件

2016-04-07 15:09:56 来源:秦皇岛日报 责任编辑:张淑梅
秦皇岛市委、市政府部署“双违”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市纪委监察局坚持围绕专项行动的贯彻落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积极运用纪律审查职能为专项整治排阻清障。

    秦皇岛市委、市政府部署“双违”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市纪委监察局坚持围绕专项行动的贯彻落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积极运用纪律审查职能为专项整治排阻清障。近日,通报6起“双违”整治典型案件:

    一、昌黎县马坨店电线厂非法占地建厂案。2015年,昌黎县马坨店电线厂非法占用马坨店村集体土地12.09亩用以扩建,法人代表何锡生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青龙满族自治县凉水河国土资源管理站站长周杨青拆违工作履职不力案。2014年,周杨青在督导拆除落地村违建工程中履职不力,被秦皇岛市电视台曝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抚宁区留守营镇保安庄村党员李宗勃非法占地建厂案。2012年,李宗勃非法占用集体土地3044.35平方米建厂,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四、山海关区第一关镇北园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陆金善违法建房案。2013年,陆金善未经批准在所承包土地上建设住房5间,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卢龙县石门镇唱石门村党员唱桂林非法占地建厂案。2011年,唱桂林非法占用农用地347.13亩兴建铁厂,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六、市国土资源局海港分局执法监察中队中队长杨立成失职案。2010年至2012年,海港区金香源酒店未经批准先后两次非法占地扩建,市国土资源局海港分局执法监察中队未充分履行巡查职责,没有发现该酒店违法扩建问题,中队长杨立成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市纪委监察局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防止违法违纪问题发生。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增强工作主动性,密切配合、协调作战,积极推进市委、市政府“双违”整治部署落实到位。各纪检监察组织要主动介入,及时发现和解决“双违”问题,严查参与、支持、包庇、纵容“双违”或充当“保护伞”的行为,以及“双违”整治中领导不力、工作不力、查禁不力的失渎职行为,坚决打赢“双违”整治这场硬仗。(通讯员 张昊李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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