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还得从去年8月13日说起。当天晚上,于某受朋友马某邀请,去海港区幸福里小区的一家饭店吃饭,晚上11点左右,于某送马某回家后,在幸福里小区遭到两名蒙面男子持刀抢劫,身上佩戴的黄金项链和4000多元现金被抢走。
事后,于某向公安机关报案。接到报案后,海港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展开侦查工作,可幸福里小区内并没有安装监控摄像头,民警从现场没有得到太多线索。随后,民警围绕与于某一起吃饭的人员展开调查。
“当时有一个细节引起了我的注意,于某是未成年人,可据于某介绍,当晚请他吃饭的马某在饭后以自己不敢回家为由,让于某送他。”海港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六中队中队长李忠泽说,民警在与马某交谈过程中,他否认了让于某送自己回家的事情,这更加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我基本确认马某就是策划这场抢劫案的犯罪嫌疑人,但没有足够的证据,谈话结束后就放他回去了。”
民警没有就此放松,继续针对马某进行调查,并通过技术手段,获取了当晚两名蒙面男子其中一人的联系方式,而马某在案发前曾与这个人有过电话联系。
不过,为了防止抓获一人,其余的人得知消息后逃跑,民警没有贸然出击。
今年5月6日,民警发现其中两名犯罪嫌疑人同时出现在海港区,立即布置抓捕,先后将犯罪嫌疑人马某、张某抓获归案。在大量的证据面前,两人对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出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史某的居住地点。随后,民警将正在网吧上网的史某抓获。
据马某交代,案发前自己和张某刚从监狱出来不久,身上没有钱,通过朋友认识于某后,发现于某家庭条件很好,身上经常携带大量现金,便起了歹意,联系张某、史某策划实施了这起抢劫案。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