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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动

2017-03-02 11:10:13 来源:秦皇岛日报

为落实河北省环保厅、公安厅、卫生计生委关于在全省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要求,秦皇岛市环保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秦皇岛市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正式启动我市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市民可拨打电话进行举报。

本次专项行动从2月至6月为期五个月,以易产生涉危犯罪的区域、行业、企业为专项行动重点,充分发动群众反映问题线索,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通过限期整改一批、关停取缔一批、约谈挂牌一批、移交移送一批、立案查处一批、公开曝光一批,有效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高发态势,不断提高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执法水平,为构筑我市环境安全屏障提供有力支撑。

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整治行业企业为:2015年以来全省年产生3吨以上废酸、废碱、医疗废物、医药废物、精(蒸)馏残渣、废乳化液、废铅蓄电池单位和所有经营单位,包括医疗废物经营单位。重点整治的问题为群众反映强烈、环境执法、环保督察和审计等各种渠道发现的突出问题。重点对产废单位、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转移和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检查。

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和市卫生计生委联合部署,共同行动,利用五个月的时间,通过准备部署、市内排查、市级督查、梳理整改、总结通报五个阶段工作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准备部署阶段主要是制定行动方案,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线索举报方式和群众监督方式。排查阶段对全市2015年以来发放和接收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逐一统计、比对,对市县两级收到的举报线索逐一登记造册,对年产生3吨以上废酸、废碱、医疗废物、医药废物、精(蒸)馏残渣、废乳化液、废铅蓄电池的单位和所有经营单位(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的行为,认真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及时制止违法行为,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务求做到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到位。市级督查阶段,由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共同成立3个督查组,对市辖区内所有年产生3吨以上废酸、废碱、医药废物、精(蒸)馏残渣、废乳化液、废铅蓄电池单位及所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对市辖区内年产生3吨以上医疗废物单位进行抽查。梳理整改阶段,各县区环保、公安、卫生计生部门要强化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指导有关单位实事求是制定整改方案,对专项行动排查、督查发现的有关问题,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的原则,要列出问题清单、逐一挂账销号、全部处罚到位,督促有关单位于4月30日前完成所有整改工作,对涉嫌犯罪、群众反映强烈或造成污染等严重问题,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依法依规采取刑事责任追究、约谈、挂牌督办、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纳入黑名单和列入环保督察等综合措施进一步惩处。总结阶段,各县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督查组分别形成辖区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和分组督导检查报告,报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场排查和市级督查是本次专项行动的核心环节,关键要做好对产废单位、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转移行为和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的检查。对产废单位检查重点是检查企业环评及台账记录中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和数量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危险废物贮存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执行情况和处置去向等;对经营单位重点检查接收登记台账、处置台账,核定是否按照其核准经营范围和规模进行接收、处置危险废物,接收的危险废物是否与上游产废单位委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相符,实际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是否与接收一致,是否存在非法转移等;危险废物转移检查的重点是对发放和接收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进行统计、核实。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检查重点是彻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特别是转移情况、处理去向,及时发现收集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对重点案件线索特别是团伙性、系列性、跨地域处置危险废物案件线索,要强化专案经营,综合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全环节查清案件事实,理清犯罪团伙脉络,坚决摧毁犯罪网络、斩断利益链条。

为保障此次专项行动全面抓实抓牢,执行到位,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相互协调,明确职责分工,推动责任层层落实。同时,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决排除一切干扰,秉公执法,不徇私情,确保案件质量;要严明纪律规定,坚决杜绝跑风漏气、通风报信、包庇纵容等行为,坚决杜绝越权执法、违法办案的情况发生,坚决杜绝以罚代刑、以罚代拘、降格处理甚至立而不侦、保而不侦、久拖不决、违法撤案等问题的发生,一旦发现严肃追究,决不姑息;对排查不实、查处不力的,坚决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人民群众监督意识的不断提高,推动社会监督体系的建立完善。

市环保局要求各环保部门及负责人员要充分认识到惩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工作的紧迫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务必做到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尽职免责,将惩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逐年列入重点工作,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始终是必要手段之一。出重拳用重典,用最坚定的决心,最鲜明的态度,最严厉的手段,全力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高发态势,以实际行动为绿色港城发展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专项行动期间,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将共同成立督查组,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欢迎社会各界对相关问题和线索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12369。(记者张婉 通讯员初晓)

责任编辑:王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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