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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荣获“河北省诗词之市”称号

2017-04-24 09:51:44 来源:秦皇岛日报

4月21日,中华诗词学会来秦皇岛市检查验收“中华诗词之市”创建工作。当天下午,我市被省诗词协会授予“河北省诗词之市”称号。中华诗词学会常务副会长李文朝,河北省诗词协会会长王学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文杰出席授牌仪式。

作为全国唯一一座以帝王名号命名的城市,秦皇岛不仅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更是诗词文化繁荣之地,无数文人墨客都在秦皇岛留下了动人的诗篇。特别是毛泽东1954年所作的《浪淘沙·北戴河》,更成为了秦皇岛一张靓丽的“诗词名片”。我市从去年1月开始启动“中华诗词之市”创建工作,目前已进入检查验收关键阶段。

仪式上,王学新代表省诗词协会对我市荣获“河北省诗词之市”荣誉称号表示祝贺。他说,一年多来,秦皇岛统筹谋划、积极协调、瞄准目标,狠抓落实,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希望秦皇岛充分认识创建“中华诗词之市”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创新思路方法,把工作做实做细,把创建工作持久抓下去,早日成为“中华诗词之市”。

授牌仪式上,河北省诗词协会还分别授予海港区、青龙满族自治县和青龙夕阳红诗社“河北省诗词之区”“河北省诗词之县”和“河北省优秀诗社”荣誉称号。

21日至25日,李文朝将带队奔赴各县区对我市“中华诗词之市”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记者薛飞)

责任编辑:王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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