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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出台居住证管理新政 门槛降了一大截

2017-04-24 11:14:55 来源:

记者昨日从秦皇岛市公安局了解到,为加强和创新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覆盖全部常住人口,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我市出台《秦皇岛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放宽了居住证申领条件,扩大了居住证持有人可享受的公共服务范围。

《办法》中指出,公安机关将负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证件管理工作,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及房屋出租人等应协助做好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申领工作。中国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我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在我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申领居住证时,公民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免冠相片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登记满半年可申领居住证,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

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30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恢复使用功能,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连续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逾期超过1年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但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连续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重新计算。一旦居住证持有人的就业、居住、就读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领条件的,不予签注。

符合以下任何一个条件即可申领居住证:

一、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已满半年公民申领居住证:

(一)合法稳定住所

1.居住在出租房屋的,凭租赁合同、出租人出具的住宿证明和房屋产权证明办理;对出租房屋已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凭租赁合同、出租人出具的住宿证明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办理;

2.居住在自有房屋的,凭本人房屋产权证明办理;

3.居住在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凭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办理;

4.居住在居民家中的,凭房主居民身份证、房主出具的住宿证明和房主房屋产权证明办理;

5.居住在用人单位宿舍的,凭制式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办理;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合法稳定就业

1.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私人用工单位等招收的,凭制式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办理;

2.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的,凭用人单位证明或人事组织部门的工作调动证明办理;

3.从事第二、三产业和灵活就业的,凭当地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办理;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连续就读

凭学生证或者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证明办理。

(四)其他

1.与居住证持有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在居住地居住登记满半年的,可凭持证人居住证和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

2.出生不满一年的婴儿,可凭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簿在父(母)的居住证中登记生育情况,与居住证持有人依法享有同等权利。

二、没有办理居住登记或办理居住登记不满半年,但经核实在居住地已经实际居住半年以上且能够提供有效证明的公民申领居住证的:

(一)合法稳定住所

1.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和发票已满半年;

2.已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出租屋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租赁备案登记证及治安责任书已满半年;

3.制式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住宿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已满半年;

4.政府(部队)或单位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等居住已满半年证明材料;

5.在居住地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申领居住证的,应同时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二)合法稳定就业

1.工商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已满半年;

2.制式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已满半年;

3.人事组织部门的工作调动已满半年证明;

4.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凭证或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已满半年的材料之一。

(三)连续就读

学生证、录取通知书、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在本校连续就读已满半年的材料之一。(记者张励志)

责任编辑:王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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