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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中小学教师晋升副高论文不作必备条件

2017-06-28 15:52:38 来源:秦皇岛日报

近日,记者从秦皇岛市人社局获悉,我市2017年职称工作将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放宽中小学教师、卫生系统等系列申报评审标准。

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评审标准,在去年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级职称不需要论文、论著的基础上,今年晋升副高级教师,对论文、论著不作为必备条件。申报评审时提交本人近五年任教中某一个学期的完整教案即可。将年度考核、担任班主任、教学质量、发表论文等情况,作为单位推荐和评委会评审量化打分项目。

卫生系列申报评审标准,在去年县区级以下工作的卫生专业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副高级职称,论文和科研成果不作为必备条件的基础上,今年将人员范围进一步放宽至县区级。另外,县区级及以下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正高级职称,论文不作为必备条件。论文和科研成果可作为单位推荐和评委会评审量化打分项目。

提高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申报比例,对县(区)域内教育、卫生、农业、林业、水利按系列(专业)在本系统内统筹核算申报推荐数量,分配时向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倾斜。

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职称评审渠道。凡在我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都纳入职称申报评审范围。工作单位与档案托管地一致的,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在档案托管单位申报;工作单位与档案托管地不一致的,经档案托管单位同意后,可在现工作单位申报。人事关系、档案不在我市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单位同意,可在我市其工作(兼职)单位申报。(记者王东 通讯员张凤云 冀建勇)

责任编辑:王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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