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市石河水库管理处与公安机关联手打击污染水质行为

2017-08-07 15:12:13 来源:秦皇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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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重要水源地,禁止倾倒垃圾。”8月1日,秦皇岛石河水库库区上游、蟠桃峪村附近,正在巡查的公安民警和水库管理处工作人员,看到有人正将大量空啤酒瓶丢弃在河边,连忙上前制止。

石河水库是秦皇岛重要水源地,肩负着海港区、山海关区人民生活、企业生产用水任务。由于库区风景秀丽,水体清澈,吸引了不少人来此游玩。随之而来的,还有一部分人的不文明行为,有人乱丢垃圾,有人下水划船,甚至有人电鱼。为保护水源地安全,杜绝库区非法捕鱼、擅自划船、倾倒废弃物等行为,从7月20日开始,秦皇岛市石河水库管理处联合秦皇岛市公安局山海关分局,在石河库区开展巡查,对破坏环境、污染水质的行为进行打击。

为了配合保护水源地行动,山海关分局治安管理大队专门准备了一辆警车,三位民警随时待命。公安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和游客,未经许可擅自向水源地排放污水,倾倒废弃物、污染物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或使用禁用渔具(地笼)捕捞方法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没收渔具和渔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擅自划船、游泳、垂钓等行为的处3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记者王宁)“

责任编辑:王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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