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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7-09-29 11:13:01 来源:秦皇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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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中秋双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以案示警,营造文明廉洁的节日气氛,秦皇岛市纪委现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1.昌黎县龙家店镇龙家店办事处书记刘树成大操大办儿子婚宴问题。经查,2016年5月,刘树成在操办儿子婚宴过程中,婚宴规模超过规定的桌数、人数,收受礼金3.84万元,且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到镇纪委进行双报告。2017年8月17日,经昌黎县龙家店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树成党内警告处分。

2.卢龙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吴泽违规超标准接待问题。经查,2016年7月,吴泽在某饭店安排公务接待时提高接待标准、虚报接待人数。2017年4月5日,经卢龙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吴泽党内警告处分。

3.青龙满族自治县满族中学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经查,该校对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截至2017年3月,该校多人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面积共计119.642平方米。对此,满族中学副校长、党支部副书记李铁军负有直接责任,校长娄秀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7月14日,经青龙满族自治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铁军党内警告处分。2017年7月12日,经青龙满族自治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娄秀清记过处分。

4.抚宁区留守营镇后韩家林村党支部书记白绍敏违规收受礼品问题。经查,2012年7月,白绍敏在开展本村旧城改造、征地拆迁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开发商为其购买的价值1.18万元手机一部。2017年5月15日,经抚宁区留守营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白绍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4起问题表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必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恒心和韧劲,在深化中坚持、在坚持中深化。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牢固树立“四种意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把管党治党责任压紧压实,向党的十九大交上作风建设合格答卷。

责任编辑:王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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