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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1+4”模式通报 典型案件12次82件

2017-11-17 11:52:49 来源:秦皇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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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平方子乡纪委书记高某和副书记陈某在核查信访人举报平方子乡薛庄村干部有关问题过程中,接受了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已构成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经研究决定,县纪委监察局对二人进行了诫勉谈话……”日前,青龙满族自治县纪委通报了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廉洁自律问题的案件,并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提出明确要求。

今年以来,青龙满族自治县纪委通过“1+4”模式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1”即一项制度,该县依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制定出台了《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该制度明确了通报时间、通报主体和对象、通报内容、通报范围和通报方式,同时强化整改落实,被通报单位、个人在问题通报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根据通报意见,将整改计划、措施向县委、县纪委报告备案,并在要求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整改结束后以书面形式报告落实情况,逾期未能落实到位的,应书面说明理由。“4”即充分利用“纸质通报、网站曝光台、微信专栏、警示教育大会”四项载体,持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内容涉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两个专项工作等典型案件。截至目前,全县已通报曝光典型案件12次82件。(通讯员杨一萍朱延达)

责任编辑:王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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