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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宁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2017-12-04 16:19:11 来源:秦皇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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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宁区以机制为引领,以阵地为依托,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抚宁二次创业和建设“沿海强区、魅力骊城”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氛围。

加强普法工作机制建设。制定并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下发了《关于建立全区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协调区广播电视台等有关单位,办好普法节目、专栏、专题节目和频道;通过区城管局落实户外广告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目前已播放普法公益视频6个。

建立并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印制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典型案例筛选发布制度、以案释法媒体传播制度、以案释法宣传讲解制度。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执法办案的过程中通过向当事人或社会公众宣传各种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全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建立完善了抚宁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区委组织部、宣传部、人社局、司法局联合制定下发了《秦皇岛市抚宁区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以法治阵地为依托,形成法治文化多角度覆盖。支持和引导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传播,倡导热衷普法工作的志愿者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展演展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紧紧抓住美丽乡村建设、贫困村对口帮扶等契机,着力打造一批具有本土特色的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景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文化乡村(社区)等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充分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广告牌、公共交通工具、便民服务大厅、服务窗口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持续推进农村法治文化图书角建设,营造法治氛围。

协调区法治文化广场17个承建单位,及时更新法治文化广场宣传内容,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添砖加瓦。

立足传统媒体,突出新媒体普法。区法宣办入驻《一点资讯》和《今日头条》客户端,主动对接省、市、区各级普法微信群。各级各单位积极构建集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网络“五位一体”的法治宣传格局,通过“四微一端”等新媒体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全区上下形成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法治宣传新格局。

利用传统节日与新兴纪念日扎实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紧盯各类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和特定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实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程跟踪督导机制,坚持落实事前编制详细预案、事中采集图文视频等过程性资料、事后及时总结活动成效和经验,努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效果。元旦春节期间、“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5”世界环境日、“6·26”禁毒日、“双十一”等认真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不断掀起群众学法高潮。

扎实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为助力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开启抚宁二次创业新征程,区法宣办联系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律师开展“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法治宣传村村行”活动,目前已开展活动5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对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秦皇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6300份,悬挂条幅2条,出动宣传车3辆,播放宣传稿件2篇;组织开展以《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大型集中宣传。

抚宁区以机制为引领、阵地为依托,实现法治文化与多种媒体全覆盖,扎实有效开展了各种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王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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