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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市切实做好“冬防”工作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

2017-12-06 16:07:55 来源:秦皇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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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开展“散乱污”企业集群综合整治,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治理,开展重点行业综合治理……为切实做好2017至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改善空气质量,秦皇岛市从10月初至2018年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

攻坚行动针对秋冬季污染特征,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加快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1+1+18”各项方案的落实,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治理标准完成各项任务,深化“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的成果,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错峰生产和大宗物料的错峰运输,强化扬尘、散煤和机动车管控,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和有效应对,最大限度“削峰降速”,实现空气质量大幅度改善。

加大“散乱污”综治

推进燃煤锅炉治理

确保实现重点任务秋季“清零”,市环保局统筹开展“散乱污”企业集群综合整治。通过拉网式排查、实行动态更新和台账管理,落实环保督察问责等方式,对“散乱污”企业集群实行整治,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与企业升级改造。没有达到总体整改要求、出现普遍性违法排污或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不到位的,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列入淘汰取缔的“散乱污”企业,9月底前依法依规取缔;列入升级改造的,按照可持续发展和清洁生产要求,对污染治理设施全面提升改造,达到环保要求;对列入升级改造或尚未完成提升改造的,本着“先停后治”的原则,立即停产整治,未经当地政府验收,一律不得生产。截至目前,全市范围内共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944家。

淘汰燃煤锅炉,改用更清洁的天然气或电力,可有效减少空气污染。目前,纳入2017年度淘汰清单中的951台燃煤锅炉全部“清零”。同时,严格控制拆除锅炉去向,对于拆解的锅炉,要求建立台账,留存资料,做到可核查、可追溯,防止淘汰的燃煤锅炉在市内异地使用。所有未淘汰燃煤锅炉(含生物质锅炉)全面执行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值,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依法停产改造,涉及民生不能停产的,依法执行按日计罚。

突出重点行业

加强工业源防治

做好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是冬季“蓝天保卫战”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攻坚行动要求,我市全面推进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对超标企业实行即超即罚,立行立改或停产整治;停产整治仍不能达标的,依法由政府责令停业、关闭。全面排查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确保电力、钢铁、焦化、水泥、玻璃、有色、石化、垃圾焚烧发电、砖瓦企业及其他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工业企业和燃煤锅炉全部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扎实推进重点领域VOCs治理,严格控制储存、装卸损失等环节的无组织排放。

开展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状况摸底排查,重点是钢铁、水泥、玻璃、陶瓷、石膏板、有色、火电等行业和锅炉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以及生产工艺过程等领域无组织排放。坚决落实企业持证排污制度,12月底前,完成铜铅锌冶炼、石化、农药、原料药制造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把企业持证排污纳入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不按证排污的,依法实施停产整治,拒不改正的依法实施按日计罚。

此外,持续巩固综合治理成果,坚决杜绝污染反弹。聚焦环境质量改善,加大巡查力度,在采暖期对重点排放企业实行驻厂员制度,加强监管。特别针对已经取缔关停的“散乱污”企业和企业集群、燃煤锅炉,开展“回头看”,坚决杜绝死灰复燃,非法生产;对重点行业深度治理、重点领域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强化监督,确保实效。

减少移动源污染

禁止露天焚烧

在管控移动源污染排放方面,严格货运车辆管理,建立对柴油车等高排放货运车辆的全天候、全方位管控网,确保公路货运车辆达标排放,倒逼企业加快提高铁路货运比例。加强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网络建设,开展遥感监测,全面筛查超标排放车辆。同时,强化对施工工地、港口码头、机场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和不定期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顶格处罚,并对业主单位依法实施按日计罚。

“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第77条明确规定,严禁露天焚烧垃圾、落叶、杂草,严禁焚烧荒山等行为,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力度,对监管不到位造成区域环境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县区和部门主要责任人责任,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发现露天焚烧的,一律从严从重严肃问责。”市环保局大气科李志云介绍。

为此,我市严禁露天焚烧垃圾、落叶、杂草,严禁烧荒山,继续强化各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

落实应急管控

应对重污染天气

副市长孙国胜在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上强调,各部门、各县区要保持高度警醒,采取精准有力措施,对钢铁、焦化、水泥、铸造等行业实行错峰生产。在“冬防”攻坚战中,我市深入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

“鼓励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在采暖季实施错峰生产,一般产能过剩行业以月或两月为单位实施轮流错峰生产,同时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要实现颗粒物、VOCs在蓝色预警时减排比例达到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时减排比例分别达到10%、20%和30%以上,VOCs减排比例分别达到10%、15%和20%以上的量化要求。”李志云介绍。

在重污染天气,我市将启动区域应急联动机制,按照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所处的区域区位,以及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实际情况进行分类管理,确定停限产企业清单。(文/张婉)

责任编辑:王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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