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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工伤保险待遇实行社会化发放

2018-11-06 14:43:14 来源:秦皇岛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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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秦皇岛市开始实行工伤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通俗点说,就是部分工伤待遇经过申请和认证后,通过职工的社会保障卡直接发放到本人。

根据相关规定,为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工伤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符合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参保人员及家属,通过工伤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信息采集后,逐步实现工伤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

根据工作安排,10月1日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实现社会化发放;2019年1月1日起其他符合社会化发放条件的工伤保险待遇逐步实施社会化发放;截止到2019年3月31日所有符合社会化发放条件的工伤保险待遇全面实施社会化发放。

新工伤在申领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时,需提供社会保障卡,经办机构读取信息后,符合社会化发放的工伤保险待遇直接采取社会化发放的形式对工伤职工本人发放;已发生的符合社会化发放条件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社会化发放申请,填报《工伤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申请表》,同时提交领取待遇人员社会保障卡,异地工伤职工需提供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开户信息(开户行详细名称);符合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人员需通过手机APP客户端认证后方可实现社会化发放。采用手机APP人脸识别网络认证需下载“晟融社保服务”APP完成认证。

各参保单位应及时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员办理社会化发放手续,没有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要及时办理社会保障卡,确保各项工伤待遇及时发放。(刘旭伟)

责任编辑:王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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