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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8-12-10 12:16:16 来源:秦皇岛日报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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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营造从严从紧的政治氛围,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慑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调研员、计财处原处长陈铁军、副县级审判员、计财处副处长任大贵违规发放和领取行车安全奖问题。经查,陈铁军、任大贵在明知相关规定情况下,仍建议提高其单位行车安全奖标准,且在2011年至2017年,明知自身不符合该奖项发放范围却分别领取2600元、2800元。2018年9月,陈铁军、任大贵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2.昌黎县司法局正科级干部郑锡富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等问题。经查,2005年至2014年,郑锡富在任昌黎县司法局局长期间,对下属单位用公款送礼行为未予制止,多次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购物卡、现金及公证服装款总计3.24万元。2018年10月,郑锡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3.海港区东港镇正科级干部郭文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经查,2018年7月13日至27日,郭文在其单位调整办公用房期间,未及时从原办公室搬出,造成占用两处办公用房,面积总计超标2.6平方米。2018年8月,郭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新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霍爱刚超标准公款接待问题。经查,2018年8月,霍爱刚在公务接待中,超标准接待。2018年9月,霍爱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入第六个年头,党的十九大之后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郭文、霍爱刚等人仍然不知敬畏、不收敛、不收手,对党纪党规置若罔闻,从深层次上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四个意识”不强,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缺失,压力层层递减。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自觉把自己摆进去,增强党性观念,强化纪律和自律意识,提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把纠正“四风”工作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各级“一把手”不仅要带头反对四风,发挥“头雁效应”,更要担负起领导责任,对管辖范围内的作风问题和特权现象敢于亮明态度、正面交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继续保持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特别是对党的十九大后仍屡教不改的,要依规依纪从重处理。要用好问责利器,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要深挖细查,严肃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释放越往后查纠“四风”越严的强烈信号。

责任编辑:王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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