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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首例适用刑事速裁程序案件一审有结果

2019-06-25 16:13:01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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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郭娜)6月21日,由昌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危险驾驶一案在昌黎县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不再上诉。这是昌黎县适用刑事速裁程序起诉的第一例案件,从开庭到宣判只用了10分钟。

6月4日,公安机关以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昌黎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主办人接到案件后,通过认真审阅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发现此案符合适用速裁程序的相关条件。主办人通过积极联系司法局值班律师,并为犯罪嫌疑人详细解释了认罪认罚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当场表示同意检察官提出的定罪量刑意见,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6月13日,昌黎县人民检察院适用速裁程序对张某危险驾驶一案向昌黎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刑事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一项重大司法制度变革,对于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具有重要意义。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使刑事案件的办理程序简洁、流程简化、期限变短,降低了诉讼成本,提高了诉讼效率和质量,可缓解司法资源相对短缺与刑事案件不断增多的现实矛盾。昌黎县人民检察院表示,在今后的办案过程中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使案件质量和诉讼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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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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