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要闻>>

减免税费、延期交款……河北秦皇岛数措并举助中小微企业渡难关

2020-02-05 20:00:52 来源:河北新闻网
进入移动版,省流量,体验好

明确支持范围 出台支持政策

秦皇岛市数措并举帮助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郭猛、孙也达)减免中小微企业税费、延期交纳税款、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2月4日,河北省秦皇岛市制定、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意见》(简称《意见》),以此积极发挥中小微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和帮助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

《意见》规定,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旅游、住宿、餐饮等服务业中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后,列入支持范围。

《意见》明确规定,对纳税人因疫情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缴纳税款;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意见》倡议业主单位和经营者,适当减免入驻中小微企业租金;对承租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免收房租1个月、房租减半2个月;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对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对中小微租户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租金的,各县区可给予适度财政补贴。

针对相关重点项目,秦皇岛市支持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生产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质增效增加产能;对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新上技术改造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给予一定比例技术改造项目资金补贴;对于2019年冬季新增投资的旅游项目,因受疫情影响损失较大的,经主管部门认定后,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对于因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照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收取企业滞纳金,不影响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同时,《意见》要求,各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切实压降利率费率水平,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调利率,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支持秦皇岛银行取消所有结算手续费,在疫情期间下调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水平至基础利率(年息4.15%);鼓励其他银行参照秦皇岛银行做法,为中小微企业贷款提供优惠政策。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不能正常经营生产的企业,合理调整还款时间,报送信用记录。对有关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及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等方面的新增融资需求,各金融机构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辟快速便捷的审批通道,给予最优惠利率,酌情减免手续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信用贷款支持,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综合金融服务。

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房租进行一定的补贴,优先予以政策扶持。秦皇岛市有关部门将在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年度绩效评价中,优先对减免租金的各类载体给予重点支持。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赵耀光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电子报
立即打开
网站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