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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沿海防护林条例》1月1日起施行

2021-01-03 09:41:02 来源:秦皇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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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沿海防护林条例》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明确,秦皇岛市海岸高潮线起向陆地延伸1000米及3个沿海国有林场范围内的29万余亩沿海防护林,全部为禁止开发区域。这是我国地市级第一部沿海防护林法。

沿海防护林是秦皇岛市核心生态资源,不仅有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防灾减灾等重要作用,而且已经成为沿海岸线一道亮丽的风景,被誉为“绿色长城”。

来源:秦皇岛日报
责任编辑:王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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