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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2022-04-04 08:50:01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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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全省检察机关“争做争创”活动选树2021年度“双十佳”典型的通知》,经层层推荐、审核审查、党组研究、公示等程序,2022年3月25日,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选树为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先进集体。

2021年,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在市院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将“只争朝夕创检业,凝心聚力谋发展”的主旋律融入到日常工作之中,努力把队伍带精带强、把案件办准办好、把工作做实做细。

强化政治引领,提升队伍精神风貌

坚持民主集中,增强班子凝聚力。强化讲团结和民主集中制两项制度的落实,始终做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党组会或检委会决定,坚决杜绝“一言堂”,形成了班子成员互相之间补台不拆台、助力不撤力的良好局面。坚持党建引领,增强队伍向心力。强化“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发展”的管理模式,通过总结提炼“团结、拼搏、奉献、誓争一流”的新时代山检精神、创作发布第一首院歌《山检之歌》、开展“我为山检发展献一策”意见征集、“八一”复转军人座谈会、退休干警荣休仪式、“山检精神”大学习大讨论演讲等一系列活动,凝聚干警的精气神,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坚持素质强检,增强队伍战斗力。注重对青年干警的提拔重用,始终坚持“有为有位、业绩取人”的选人用人导向,4名青年干警得到组织提拔,极大的激发了干警们的工作积极性,2021年全年共有3个集体19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其中省级6人市级13人,涌现出了全国“优秀办案团队”成员、河北省首批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人才库成员、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等一批国家级、省级先进典型。

强化法律监督,提升办案质效

扫黑除恶,弘扬正气。举全院之力同时办理“9·17”和“9·20”两件涉黑专案,成功指控最高检挂牌督办的“9·17”涉黑案,有力应对全国知名刑辩律师团队,首犯一审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守正创新,能动履职。与公安机关会签了《新时代公检机关能动办理刑事案件实施办法》,从宏观角度对侦查工作作出总体引导。与法院建立了民事、行政业务检察官与法官交流互派学习机制,推动检法两院实现司法质量、效率与公信力全面提升。与法院、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使行政争议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推进纠纷高效化解。忠诚为民,彰显担当。办理全市首例制作、销售假酒侵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法院全部支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的公益诉讼请求。对1999年以来存在信访隐患的37件信访案件,逐案分析研判,制定化解预案,实现涉检进京赴省访为零。落实司法救助制度,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跨省救助交通肇事案被害人近亲属,充分体现了检察温情。

强化理念更新,提升精品意识

着力打造特色亮点。创新开展“未爱启航”未成年人保护系列主题活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建立全市首家“教职员工准入查询中心”,严格审查教职员工资格。在全市率先开展附条件不起诉+督促监护令机制,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全体检察官担任全区全部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该做法得到省院表扬。着力打造典型案例。全力推进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办理的区热电联产破损路面修复公益诉讼案,解决老百姓出行难问题,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河北检察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刊载,撰写的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优秀检察建议。办理的刘某某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被评为全省民事检察典型案例。着力打造宣传品牌。建立山检广播站、设立山检新闻发布屏、成立新媒体中心、优化山检微信公众号,全员撰写信息稿件,山检微信公众号在全国3391个县区级“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指数排行榜中位列全国第一,被检察日报正义网邀请分享新媒体运营经验,检察宣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022年,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将以“对标全国模范检察院,以‘八个推进’为抓手,以新时代‘山检精神’为动力,狠抓核心业务数据和创新亮点工作,力争进入全省先进行列”为奋斗目标,以坚如磐石的初心、只争朝夕的决心、舍我其谁的信心,披荆斩棘、奋勇争先,不断开创山海关检察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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