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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海港分局建立侦查监督合作机制 提高侦诉工作质量

2022-08-31 16:56:39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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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杨彦章)近年来,河北秦皇岛海港分局不断深化公检协作配合,主动对接海港区检察院,2021年底,检警双方联合成立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简称“侦协办”),积极构建“一体两翼四支撑”检警监督配合新模式,推动相关机制落地。经过8个多月的运行,“侦协办”共研讨重大、疑难案件10件,有效提升了公安机关报捕、移诉的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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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推进,探索监督协作新模式

2021年12月30日,海港分局与海港区检察院举行“侦协办”挂牌启动仪式,区公检双方签署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办法(试行)》,并在机制构建、职责任务、信息共享、听取意见等方面达成一致。

保障到位,共建共享,打造监督协作新平台。在人员配置上,在分局设置独立办公室,配齐办公设备,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各指派2名业务骨干常驻开展工作,着力发挥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检查考核等职能作用。同时,分局主动接受监督,实现公检双方对受案、立案、强制措施等相关台账和法律文书同步共享,为及时发现执法司法不规范问题、分析研判本地区犯罪形势等提供数据支撑。“侦协办”成立后,公检双方把办公室实体化运行作为推动相关机制落地落实的核心抓手和关键节点,先后13次召开专题会议,对重点、疑难、新型案件专题会商,现场解决问题,有力推动了侦查工作开展。

立足实战,建立机制,创新监督协作新机制。该分局和区检察院根据共同制定的《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建立了定期研判会商、经常性研讨交流、案前提前介入、案中会商交流、案后分析总结等工作机制,办案效果有了大幅提升。截至目前,海港分局实现了刑事执法“零过错”、案件办理“零炒作”、涉警访积案“零存量”、初信初访“零发生”。

在办理群众关注、领导关切,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案件中,依托“侦协办”,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对发现的重难点问题沟通研讨。确保定性准确、证据充分、强制措施使用得当,有效防止因案件侦办问题造成不良影响。

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公安机关案件侦办中的执法不规范问题,依托“侦协办”,广泛开展监督指导,着力解决执法工作顽瘴痼疾。对需提交联席会商讨的案件,由“侦协办”常驻民警对案件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指导办案民警提交案件材料及证据,制作《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邀请函》后一同交于常驻检察官。

公检双方结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对“断卡”行动中出租、出售“两卡”主观明知的判断、诈骗数额的认定、违法所得的确定、支付结算行为的确定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明确具体的入罪标准,为全区打击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该分局通过对听取意见的案件类型、方式进行归纳,推动从个案听取意见向类案指引转型,特别是对正确认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诈骗犯共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界限达成了一致意见,进一步放大了监督协作和专项打击效能。1月1日至6月30日,海港区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发案177起,同比下降70.8%。

相互协作,进一步提高诉讼质效

“侦协办”成立后,公检双方在提升执法能力、规范侦查行为等方面加强协作,进一步提高了诉讼质效。

“侦协办”组织公检双方开展同堂培训,通过互学互助,解决了模糊认识,统一了办案标准,广大民警执法办案能力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通过监督制约机制的不断健全,民警收集证据更加规范、有效、充分,执法办案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质量持续向好。

通过“侦协办”密切了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衔接配合,形成了统一的执法司法理念、执法尺度、程序意识和证据观念,实现了公检协作配合的双赢共赢。今年以来,该分局提请逮捕案件数286起,去年255起,同比增长了12%。移送起诉今年314起,去年283起,同比增长11%。

此外,“侦协办”还向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移送非法采矿、非法狩猎等线索4件,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的提前介入,既及时有效固定证据,又解决了公益诉讼周期较长的问题。

侦诉协作 开创公检工作新局面

侦诉协作机制的建立,增强了公安侦查的“大控方”意识,有利于把侦查工作为重点统一到有效指控犯罪这一方向上来,从而巩固控方阵营,形成“大控方”的追诉格局,推动侦诉机关紧紧围绕成功指控犯罪这一共同的诉讼目标。

建立侦诉协作机制后,侦诉双方在收集固定证据过程中有充分的沟通,强化了证据的收集和固定,提高了侦诉工作质量。随着侦诉协作机制的不断完善,公检双方实现了优势互补,更好地推动工作的开展,促进整体素质的提高。

责任编辑:王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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