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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适用速裁程序办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

2022-09-11 08:56:01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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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如下:被告人张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9月9日14时许,随着法官敲响法槌,一起适用速裁程序的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在山海关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

2022年07月25日19时30分左右,纪某某驾驶冀CP****号小型汽车沿角山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山海关区角山路北街村口与被告人张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张某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秦皇岛市公安医院司法鉴定所秦公司鉴【2022】 毒鉴字第1517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被鉴定人张某某检材中检出乙醇成分,其浓度为207.92mg/100ml。

秦皇岛市公安局以张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将本案移送审查起诉。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速裁程序。由于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公诉机关在提起公诉时,提出精准量刑建议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经法院审查,本案符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条件。

庭审中,法官首先查明被告人身份,询问被告人是否收到起诉书副本,宣布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并宣读被告人在法庭上的权利义务,征求是否同意法庭适用速裁程序,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证据、量刑意见是否有异议,确认被告人是否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法庭充分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意见,法官依法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当庭宣判。

危险驾驶案适用速裁程序,用时短、流程快,效率高,有利于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刑事诉讼资源配置,提升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体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检察官提示:酒后驾车是造成交通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其危害触目惊心!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勿心存侥幸心理,一定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守规平安行。

责任编辑:王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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