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联系基层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实际,我们必须吸取教训,强化监督,坚决防止“小官巨腐”现象发生。去年中央和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涉及科级干部、村干部的达300多件。从我市开展专项行动看,更暴露出基层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如土地开发、城建城管、治超和车管、医保社保、园林绿化以及村官等领域。前一段审计机关在对这些领域开展专项审计时,又发现一大批案件线索。要清醒认识到,基层重点领域的干部,虽然职务不高,但掌握着资源、资金直接分配使用权,与群众联系最密切,一旦发案危害更大、影响更坏。
(五)着眼解决腐败易发多发的深层次问题,我们必须健全制度,转变职能,尤其要做好权力制约和市场资源配置两篇大文章。防治腐败的本质是权力制衡,核心是资源配置。目前,有些地方和单位对权力的监督制衡明显不足,对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落实不到位,“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工程一人定”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审批事项和交易项目该进中心的,千方百计规避拒绝,仍然搞体外循环、场外操作、逃避监管。从查办案件情况看,多数工程方面的腐败问题都与不公开、不招投标、“暗箱操作”有直接的关系。要清醒认识到,权力监督不力,资源配置不公正、不透明,是滋生腐败的根本原因。我们必须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市场资源配置体系,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有效防止权力寻租,减少和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六)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和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必须深化改革,严格管理,加快适应聚焦主责主业的要求。从去年办案情况看,有的县区查办案件力度不大,特别是查办涉及重处分和领导干部的贪腐案件偏少,没有发挥应有的震慑作用;相当一部分市直派驻机构多年不办案,监督形同虚设,特别是一些重要部门纪检组织去年仍然处于“零办案”状态。在组织建设上,基层纪检机构不健全,监督力量严重不足;在履行监督职责上,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有的自身不净、不硬,甚至违规违纪,去年全市有7名纪检监察干部因此受到处理。要清醒认识到,纪检监察干部自身没有天然的免疫力,在当前形势下加强自身建设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只有通过深化改革、严格管理,把队伍抓好建强,才能适应监督执纪新常态,担负起维护党的肌体健康的重要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