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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关区解决“四个点”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2020-06-09 16:36:02 来源:山海关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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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加快补齐社会治理短板,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在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上下足功夫,针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启动推动“访调对接”“诉调对接”等工作模式,逐步落实“调解优先”机制,掀起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新实践。

●梳理堵点————“诉调对接”初见成效

推动多元纠纷化解进入法治轨道,积极构建把调解力量做实做深,把司法力量做精做细格局,山海关区致力于“诉调对接”进一步促进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有效运转。截止2020年5月31日,山海关区人民法院已通过诉前调解程序结案56件,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程序结案9件。

山海关区人民法院用改革的办法、创新的思维构建审判提速体系,重塑诉讼格局,释放多元解纷活力,有效发挥司法的引领功能,委派人民调解,并成功对接人民法院司法确认第一案。同时,区人民法院为充分发挥为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提供司法保障的职能作用,通过在诉讼服务中心配备速裁团队、指导法官,为各调解组织、调解员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提供支持帮助方式,积极完善诉调一体对接机制,不断推进诉讼程序简捷化,全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期盼的迫切要求。

●切除痛点————“访调对接”全面启动

为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3月初,山海关区聚焦初信初访,在全面调查研究、深入交流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针对运用人民调解方式化解信访矛盾隐患,启动“访调对接”机制。

确保有平台。在群众工作中心成立“访调对接室”,大力推动“访调对接”实体化运作,通过具体的组织、协调、指导、督察、推动和导入案件的分流工作,实现调解与信访工作的无缝衔接、相互促进、整体联动。

确保有衔接。对信访人到中心走访,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方式化解的信访事项,由区群众工作中心、区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中心共同指派相关调解组织及专业人士开展工作。对调解成功已达成调解协议的,组织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书,及时提供公证服务或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以法律形式固化调解成果。对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可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权利,引导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提请法律援助机构给予法律援助。全区还发挥公共法律服务集成优势,下沉律师咨询服务窗口,实现法治服务“一条龙”。

确保有机制。试点工作启动后,山海关区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信访维稳等相关工作制度,实现横向联动配合,纵向沟通协调,合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良性局面。一方面,推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维稳、信访、综治部门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健全定期排查、归口调处、督查督办、责任查究等工作制度,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另一方面,推动信访矛盾纠纷排查数据共享,建立联动会商、情况通报、研判预警机制,跟踪信访案件及矛盾纠纷的受理、分流、调处、回访各环节,防止出现“信息孤岛”,实现调解与信访工作的无缝衔接,压实各部门倾力化解信访矛盾的主体责任。

●明确重点————规范运行调解队伍

将多元化解队伍纳入综合治理网格进行管理,推动构建基础稳固、运转顺畅的调解队伍。规范人民调解的组织建设。人民调解组织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发挥社会治理作用的途径之一,人民调解员是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具体承担者,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发挥着能动作用。

山海关区逐步健全和完善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民调小组三级调解网络体系,全区人民调解员达到2100人。规范调解组织的专业建设。注重吸纳专职律师、公职律师、专兼职法律顾问、公证员、仲裁员、人民陪审员、基层法律服务者、退休法官检察官以及具有专业知识和群众工作经验的人士、基层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等德高望重人士进入人民调解队伍;推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建设,建成老龙头、第一关景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及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区人民法院牵头,健全诉前调解队伍,指派人民法官指导调解组织开展工作,全面打造“政治合格、熟悉业务、热心公益”的专兼职调解员队伍。规范调解工作的机制建设。依法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成、人民调解员选聘制度;建立人员上下交流、横向流动、增强补弱、吐旧纳新机制;明确专家调解员人才库推选程序;明确人民调解工作与法院“互联网+诉非衔接”具体办事机构,进行案件对接;建立以会代训、旁听庭审、专业培训、案例研讨等培训机制,全面提升调解队伍专业素质和调解能力。

●找准融点————综合调处有机结合

坚持共治理念,发挥多样性的社会主体在矛盾纠纷解决中的作用,大力推进社会治理领域力量资源的整合,努力实现矛盾纠纷的“全链条解决”,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式。

山海关区立足为群众提供受理、调解、援助、诉讼分流服务,不断推动建立基层组织、信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人民法院多方联动机制,着力打破以往各自为战的局面。从排查着手,整合网格员、志愿者、人民调解员等资源力量,开展矛盾纠纷常态、重点排查。从化解分流,明确由谁化解,根据矛盾纠纷化解难度,依托调委会、“访调对接”、“诉前调解”等机制力量实施梯度化解。从法治保障,完善司法建议机制,推动“调解+确认”的方式,规范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实现闭环调解工作法,不断破解调解工作“碎片化”带来的难题。(田萍)

来源:山海关宣传
责任编辑:王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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