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区县要闻

卢龙县:源头治理散煤 净化空气质量

2021-09-11 10:07:02 来源:卢龙发布微信

扫码阅读手机版

为有效防控劣质散煤燃烧造成的大气污染,河北省秦皇岛市卢龙县聚焦散煤治理痛点、难点,强化源头管控,坚决查处劣质散煤销售行为,避免劣质散煤“死灰复燃”。

记者从卢龙县散煤治理管控办公室获悉,9月5日凌晨,卢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蛤泊镇行政综合执法队在卢昌公路附近巡查检查时,查处一辆昌黎来卢龙县兜售散煤的三马车。驾驶此车的安某现场否认兜售劣质散煤,蛤泊镇行政综合执法队联系了当地派出所,派出所依法移交交警大队进行处理,对流动兜售散煤行为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卢龙交警大队木井中队队长李俊波说:“接到蛤泊镇派出所发现一辆疑似散煤运输车的电话后,我们立即行动,现场发现了拉煤迹象。然后对车进行勘察,发现是一辆报废三轮车。根据交通法规第14条第三项对该车司机进行了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罚款2000元,对二类机动车三轮车进行了缴扣。”

近一段时期来,卢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住建、交通、环保、各乡镇行政综合执法队等多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流动销售散煤行为进行突查夜查,在卢昌路出入口设立检查口,对各类运输煤炭类车辆逐一排查,开展联合执法49次,查扣散煤59.3吨。

加强劣质散煤管控是提升秋冬季空气质量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卢龙县制定了散煤管控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责任到人。涉及行政处罚的散煤案件由市场局负责,对于超过一定金额的涉嫌违法犯罪的售卖散煤案件由公安局派专人负责。涉及无证驾驶人员和无证散煤车辆的由交警部门派专人负责查处,形成了有效的全方位联合执法办案工作机制。

同时,印发了《卢龙县2021年劣质散煤管控工作方案》,下发了《卢龙县2021年秋冬季劣质散煤管控“百日会战”行动方案》,张贴《卢龙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劣质散煤管控的公告》2000份。

卢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杨晓林说:“在这里提醒广大群众,要充分认识使用劣质散煤的危害性,不要购买、储存、使用劣质散煤。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公安、住建、交通、环保及各乡镇进一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县乡村三级联动,加大流动兜售劣质散煤行为的打击力度,一经查获,一律顶格处罚,构成刑事立案的第一时间移交相关部门。”(记者苑温敏、徐鹏远)

责任编辑:李瑾
电子报

凡注有“河北新闻网”电头或标明“来源:河北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为本网站与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所有(本网为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独家授权版权管理机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复制、链接、镜像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