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要闻

《秦皇岛市城镇排水管理办法》6月1日实施

2023-05-30 15:23:23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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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城镇排水管理办法》6月1日实施

雨污混排将承担法律责任

河北日报讯(记者孙也达)日前,秦皇岛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秦皇岛市城镇排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6月1日正式实施。

办法明确,城市各类污水管道都将纳入排水管理的有效监管范围。城镇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未实现雨污分流的,产权人应当进行分流改造,雨污混排的将承担法律责任;新建、改建商住两用建设项目,商用部分应当配套建设独立的排水设施;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食品加工、洗浴、洗车等产生污水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取得排水许可证;将污水排入雨水设施或者直排自然环境,向雨水设施、自然水体倾倒污水,排水设施因堵塞、破损、渗漏等原因导致污水未能有效排入污水管网等属于违法情形,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办法规定,城镇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以及需要与城镇排水设施相连接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排水设计方案,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依据相关标准提出意见。排水设施建设以及与公共排水设施的接驳,应当接受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排水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6月1日起,秦皇岛市城镇排水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将实现全过程规范管理。

责任编辑:王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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